摘要:2021年12月的一天晚上,民警接到劉某的報警電話,劉某稱自己的妻子在家中放火,這到底是怎么回事?一起來看今天的以案釋法。
文章來源 | 昌平檢察
夫妻過日子
磕磕碰碰在所難免
大家好好溝通
萬事都好商量
但有對夫妻面對矛盾的解決方法
讓人有點無語
2021年12月的一天晚上,民警接到劉某的報警電話,劉某稱自己的妻子在家中放火,這到底是怎么回事?一起來看今天的以案釋法。
案情回顧
原來,劉某是和妻子姜某發生了一些矛盾,姜某為泄憤所以將家里的衣物點燃了。這天,劉某帶著孩子、朋友一起去爬長城,但是姜某在上班,就事先沒有告訴姜某,所以當姜某得知的時候非常生氣,甚至懷疑劉某在騙她。
過了一會,和劉某同行的朋友收到姜某發來的微信,內容是姜某點燃了一個紙團,并將它扔在了床上,又過了一會,姜某打來視頻電話,說火已經挺大的了,把床都燒了,然后就掛斷了電話。
當劉某回到家時,看到屋內一片狼藉,床已經燒塌,自動噴水的滅火系統已啟動,地上都是水,屋內的電也被燒斷了。
檢察官說法?
事發的小區樓房共有6層,而且當天是周日,居民晚上基本都在家里,一旦火勢蔓延或是液化氣爆炸,后果將不堪設想。
犯罪嫌疑人姜某的行為,具有社會危險性,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條,涉嫌放火罪?,F已被昌平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。
法條鏈接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條、一百一十五條:
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,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。
犯放火罪的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重傷、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死刑。
檢察官說法
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員傷亡,不過房東可就倒霉了,如今出租屋地面一片狼藉,墻壁被煙熏的漆黑。都說夫妻之間沒有隔夜仇,“床頭打架床尾和”,解決矛盾的方法有很多種,但放火絕不是其中一種。切莫因心中怒火點燃現實火苗,放火損害的不僅是自己,嚴重的還會受到法律追責。出現矛盾時要保持理智、切勿沖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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